导读:相信大家一定听说过车牌被遮挡或者没有车牌开车上路被查的一些新闻,那么套用假车牌触犯了哪些法律法规?下面南宁驾校小编给大家整理了一条来自崇左交警查货的套牌的案件!
相信大家一定听说过车牌被遮挡或者没有车牌开车上路被查的一些新闻,那么套用假车牌触犯了哪些法律法规?下面南宁驾校小编给大家整理了一条来自崇左交警查货的套牌的案件!
广西交警崇左讯(通讯员黄良彪)为深入推进做好打击假牌套牌假证违法犯罪行为,近日,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驮卢中队查获一起套牌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净化道路交通安全环境,赢得了广大群众的好评。
12月5日下午15时,值班民警接到群众通过微信举报:在崇左江州区驮卢镇中粮江州糖厂路段发现有一辆装载甘蔗的货车涉嫌套牌,目前正在糖厂后门排队进厂。接到报警后,该大队民警迅速出警前往排查。在中粮江州糖厂后门路段,民警发现正有一辆自卸货车正往厂内行驶,车头悬挂的号牌为桂FC**86,车尾悬挂的号牌为桂8**82,前后车牌不一致,民警立即拦停车辆并让驾驶人出示两证进行检查,通过警务通查询,核对车身颜色及车架识别代号,车头悬挂的号牌桂FC**86为其他机动车的号牌,确实存在套牌的违法行为。
经过民警对驾驶人庞某某的询问,庞某某对套牌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庞某某称,其驾驶的桂8**82自卸货车已被糖厂设为黑名单车辆,为了方便运蔗进厂赚取运费,套用自己另外一辆货车桂FC**86的车牌,如今被交警查处,感到后悔不已。
经过严格取证后,民警对庞某某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以及驾驶车辆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的违法行为进行合并处罚:暂扣机动车和驾驶证,驾驶证计18分,罚款人民币4000元。对于民警作出的处罚,在场的运蔗司机们纷纷叫好:“对这种投机取巧的行为就应该这样,你们的严格执法也是对我们这些老实开车的司机一种安慰和交代。”
一直以来,该大队对假牌套牌假证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做到发现一起,查纠一起,处罚一起,威慑一批。同时,我们也积极鼓励广大群众对假牌套牌假证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举报,共同努力营造文明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对假牌假证使用者予以十五日以下的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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